评估的角色 & 责任
单位/方案评估协调员
对于参与机构评估过程的每个项目和支持服务单位, 至少有一名教职员工担任评估协调员. 他们负责以下工作:
- 提交多年综合评估计划
- 在PSS中报告年度业绩
- 协调数据收集过程
- 领导教师或员工对结果进行小组审查,以不断改进
- 及时修改评估计划和报告
教育项目的评估协调员通常由系主任任命,并且是熟悉教育项目结构和组织的有经验的教员. 行政, 学术, 及学生支援服务, 评价协调员在单位任务和职能方面经验丰富. 程序的椅子, 董事, 和/或单位主管在提交前审查评估计划和报告.
书院/分区评核联络员
每所大学, 学校, 以及参与金沙中国机构评估过程的分区, 至少有一名教师或工作人员担任评估联络人. 他们负责以下工作:
- 与评估协调员沟通报告期望和截止日期
- 支持评估协调员设计和实施评估计划
- 组织学院或地区级评估报告的审核流程
- 报告评估活动的进度
学术学院和学校的评估联络员由院长任命,他们是熟悉学院或学校组织和结构的有经验的教员. 学术学院和学院以外的评估联络员由院长任命, 副总统, 协理副总裁和/或其他区域行政人员. 参与机构评价过程的所有领域的评价联络员在其所代表的司领域的组织和结构方面也经验丰富. 院长, 副总统, 其他分区管理员在提交评估计划和报告之前审查评估计划和报告.